加拿大出台立法提案:迫使Facebook和谷歌支付新聞費用
據報導,加拿大周二公佈了一項擬議立法的細節,該立法將會迫使Facebook和Google與新聞發布機構洽談商務交易,並支付內容費用。這與澳大利亞去年出台的突破性法律相似。
“加拿大新聞行業陷入危機。”加拿大文化部長帕布羅·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該法案由加拿大總理賈斯汀·特魯多(Justin Trudeau)領導的自由黨政府提出。
該法案名為《在線新聞法案》,下議院代號為C-18,它將要求擁有不均衡議價權(按照全球營收計算)的數字化平台與新聞機構達成公平的交易,然後交由監管者審核。
如果這類交易沒有達到法案中列出的一組指標,平台就必須經過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監管者的強制溢價和仲裁程序。
加拿大將採取與澳大利亞的法律相同的方式,後者已經強制要求Alphabet旗下的Google和Meta Platforms旗下的Facebook就其平台上出現的內容向媒體公司付費,這也為其他國家或地區樹立了榜樣。
加拿大的新聞媒體行業已經向Facebook施壓,並要求政府針對科技公司出台更多監管措施,以便彌補他們在Facebook和Google穩步做大廣告業務這些年所遭受的損失。
自2008年以來,加拿大已經有超過450家新聞機構關閉,包括過去兩年關閉的64家。
Facebook和Google已經主動同意在3年內投資10億加元用於全球新聞項目。羅德里格斯表示,加拿大政府正與兩家公司展開談判。
“他們對監管持開放態度……我們之間的對話非常坦承和友好。”他說。
Google和Facebook在各自的聲明中表示,他們都在評估這項擬以立法,並希望配合加拿大政府。
該立法將涵蓋在加拿大運營的新聞企業,包括以數字化方式為加拿大提供服務的報紙和新聞雜誌,允許他們以個體或集體方式與科技公司進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