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的包裹總在“100米外”被神秘簽收?
快遞還未送到手上,物流信息卻顯示已簽收;快遞員不打電話直接把快件放在智能櫃中或門衛室,有時快件已送達幾天了,收件人卻還不知道。——這是市民寧女士在收快遞時常遇到的兩大突出問題。
近日國家郵政局公開徵求意見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快遞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簽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櫃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如有違反,快遞企業可能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監管越來越嚴,一些快遞就是不送貨上門。那麼快遞送貨上門為何難?究竟難在哪?
記者連日走訪相關人員、部門進行了調查。
現狀
“上門難”問題突出
“外賣小哥都可以送貨上門,快遞小哥為何就不能送貨上門?”昨日,家住雙流區臨港路的劉先生對快遞服務不送貨上門表示十分不理解。劉先生喜歡網購,由於快遞員派送快件時未與他聯繫,曾發生過三次放在門衛室的快件丟失事件。
據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20年成都人均快遞使用量為68.19件,高於同期全國平均水平。
快遞業務量快速增長的同時,快遞投遞“最後100米”問題也受到社會普遍關注,特別是“快遞送貨上門難”問題矛盾較為突出。
昨日,記者隨機調查了25名市民,均表示在簽收快遞過程中遇到過“不送貨上門”的問題,有的快遞員派送時不打電話,直接把快件放在了智能快遞櫃、門衛快遞貨架上或菜鳥驛站裡,他們常常是通過電商平台物流信息、智能快遞櫃運營商短信提醒才知道有快件送達了。
事實上,街頭隨機調查結果與郵政管理部門的用戶申訴統計結果一致,由於快遞不送貨上門也引發了不少投訴。據國家郵政局通報的最新郵政業用戶申訴情況,去年12月份全國共處理用戶申訴4萬餘件,其中“投遞服務”申訴量在郵政服務用戶申訴中排名第二位,在快遞服務用戶申訴中排名第四位,用戶申訴投遞服務的主要原因就是“虛假簽收”“未按名址面交”等。
調查
快遞員自有一本“經濟賬”
其實,早在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就針對“快遞員是否可以拒絕送貨上門”等問題進行了規定。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此後相繼出台的相關的行業法規、條例等也對快遞末端配送服務予以了規範。
那麼,一些快遞員為何不執行送貨上門?昨日,記者對正在街頭派送快件的部分快遞員進行了隨機調查,一些快遞員表示不送貨上門是有“苦衷”的。而這背後則是反映出快遞員的一本“經濟賬”。
“派送一個包裹的配送費為七八毛錢,現在我平均每天要派送包裹220件左右,如果每派送一個包裹要打電話,等待收件人來取件,平均每個包裹派送時間必然會增多,一天下來派送量最多幾十件。”建設路一家快遞配送網點的快遞小哥鄭先生說,如果一天派送幾十件包裹,就只能掙幾十塊錢。
快遞員陳勇生稱,因為未“送貨上門”,他平均每個月要賠償1-2件快件,但是“相比之下,賠償也值得”。同時,陳勇生還表示,不僅僅是派送費收入問題,有的小區和寫字樓不讓快遞員進入,時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這些也是導致快遞不能送貨上門的原因。
調查中,記者了解到,除了配送費因素,目前快遞行業競爭激烈,一些快遞企業對派送時效有要求,如果派送時間超時了,快遞員要受到相應的經濟處罰,這也是造成快遞員不願意送貨上門的一個因素。
深度
“量”增長了“質”也要跟進
一邊是行業服務質量的提升和規範,一邊是快遞員主觀上的“經濟賬”以及客觀上的一些因素,使得快遞配送服務“最後100米”問題成為老生常談的矛盾和話題。
最近,《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在快遞行業已成為一個熱議的話題。調查中,大多數快遞員均表示,從快遞服務質量角度看,派送的每件快遞都應派送到用戶手中,但是實際操作中也存在一些實際性問題。一些快遞員在接受記者調查時表示,如果要切實做到“送貨上門”解決快遞服務“最後100米”問題,還應該有配套的保障機制,一是保障快遞員的基本權益不受影響,二是進一步健全快遞配送公共服務體系。
昨日,成都市郵政管理部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表示,快遞行業已從傳統的以價格競爭為主轉向以服務質量競爭為主,這也是快遞業發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快遞業快速發展,“量”上增長十分迅速,“質”上也需要迅速跟進,從而實現“量”“質”並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