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AB駕照扣12分降級交通違法扣分迎重大調整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微消息,前不久,公安部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其中廣大車主最為關心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規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
具體來看,違法行為扣分減少:如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12分降為9分、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3分降為1分;
違法行為扣分增加:如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2分升為3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2分升為3分;
需要注意的是,AB駕照被扣12分之後,可以通過滿分學習和考試實現不降級,但會嚴格對待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
另外,替別人駕照消分將一次記12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新增條款: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記9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條款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