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強奸案中收集的DNA在舊金山被用來識別犯罪嫌疑人
美地區檢察官Chesa Boudin於當地時間週一表示,舊金山警察局將從強奸案中收集的DNA納入其用於識別犯罪嫌疑人的數據庫。而根據加州憲法,這種做法可能是非法的。
據悉,該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在審查一名因財產犯罪被捕的女性的案件時發現了這種做法。她被確定為嫌疑人的依據是2016年強奸案調查期間收集的DNA樣本。犯罪實驗室向Boudin證實,包括強姦調查的遺傳信息在內的搜索是定期進行的。
Boudin指出,使用這種類型的數據可能違反加州憲法–該憲法要求在不再需要作為證據時將財產歸還給受害者,另外還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該修正案保護人們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
這種做法還可能使性暴力受害者不願意站出來或同意進行DNA測試。Boudin說道:“這對我們需要的來自性侵犯倖存者的信任造成了真正的損害。”他表示,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不會使用這種類型的證據,而州和地方的政策制定者稱他們正在研究立法進而將這種歸為非法行為。
截
原本不用於識別犯罪嫌疑人的DNA證據越來越多地滲入刑事調查。執法人員有時會使用消費者家譜公司的遺傳信息來識別嫌疑人,這種做法在2018年被用來識別疑似金州殺手後迅速興起並引發了隱私問題。馬里蘭州和蒙大拿州這兩個州去年通過法律從而限制了執法部門對這一技術的使用。
將一個人的DNA添加到數據庫中也不僅僅是將執法部門與這個特定的人聯繫起來,它還可以將他們跟親屬聯繫起來。一項分析發現,專家們可以從一個約有130萬人的數據庫中識別出美國約60%的有歐洲血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