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版權局:全國首例製售盜版冰墩墩等玩偶被判刑一年
在2022北京新聞中心舉辦的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布會上,有媒體提問:目前網上網下涉奧的圖片信息、衍生品有很多,版權情況復雜,請問國家版權局在反盜版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等商標註冊
記者/週頔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湯兆志表示,現在冬奧賽事已經過半,從網絡監測數據上看,保護工作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截止2月12日零時,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個主要視頻、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類權利人通知後刪除涉冬奧侵權鏈接32376個;按照國家版權局等6部門組成的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的要求,通過自查主動刪除涉冬奧侵權鏈接227452個;各平台因傳播涉冬奧侵權內容等情況,處置各類賬號3363個。在此基礎上,關閉了39個境外非法網站,依法處置了52個涉嫌非法傳播涉冬奧內容的境內網站(App)。
與此同時,也加強了對傳統侵權盜版問題的查處。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製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
“我們也注意到公眾和許多媒體都很關注涉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關版權問題,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違法的,如果出現侵權行為,可能面臨哪些處罰等等這些問題。”湯兆志同時表示,從版權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別規定,比如《著作權法》規定的,為個人的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者為了新聞報導,媒體中不可避免的再現一些作品的內容,除了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比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其用於服裝、玩具等等周邊衍生產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版的有關規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會和剛才通報的案件那樣,被追究刑事責任。”湯兆志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