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佈“綠色投資”法案:納入有爭議的核電和天然氣
在今天發表的綠色能源新方案中,歐盟委員會對“綠色投資”(green investment)進行了定義,將有爭議的核電站和天然氣能源設施也納入到該項目中。經過一年多的激烈辯論,歐盟還是決定在某些條件下將天然氣和核能視為“可持續”。
歐盟委員會在公告中寫道:“考慮到科學建議和當前的技術進步,委員會認為私人投資天然氣和核電活動在轉型中可以發揮作用”。歐盟已經承諾到2050 年不產生溫室氣體淨排放–研究表明,這一目標對於防止氣候變化是非常必要的。到2030 年,歐盟計劃將排放量比1990 年的水平減少一半以上。
為了實現這些目標,歐盟將需要一個以無碳能源運行的電網。但是在混合能源中最具爭議的問題是,如何平衡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與核能、天然氣等能源的比重,仍有待討論。關於核能,最令人擔憂的是如何提高運行安全、如何處理事故、如何處理放射性廢物等等。天然氣行業將自己作為其他化石燃料的清潔燃燒替代品來銷售,但是最近的研究表明,由於甲烷的洩漏,它的污染比以前想像的要大。構成大部分“天然氣”的甲烷是一種溫室氣體,其效力是二氧化碳的25 倍以上。
負責金融服務、金融穩定和資本市場聯盟的專員Mairead McGuinness 在一份新聞聲明中說:“我們需要使用我們掌握的所有工具。今天,我們制定了嚴格的條件,以幫助調動資金支持這一過渡,遠離煤炭等更有害的能源”。
根據委員會的新規則,某些核電和天然氣項目可以被標記為可持續的“過渡性活動”。這意味著它們應該有助於逐步淘汰骯髒的能源。委員會概述的規定包括在2030年的最後期限內為限制其排放並取代煤炭的新天然氣項目獲得施工許可證。有資格成為可持續投資的新核電站將需要在2045年前獲得建設許可。
這些新要求代表了根據歐盟分類法對核能和天然氣進行分類的努力,該分類法是為投資者制定的一套準則,旨在通過定義什麼是可持續發展來”防止洗綠”。
那些贊成在適當條件下考慮核能和天然氣可持續發展的人說,當沒有充足的陽光和風力時,需要這些技術來提供穩定的電力來源。在未來,先進的電池可以通過太陽能和風能解決這一限制。但與此同時,已經有現有的核電站和天然氣發電站可以介入,以保持電網的可靠性,支持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