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確定《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實施規則 上市公司需遵守PCAOB審計標準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通過了修正案,最終確定了《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簡稱HFCAA)的實施規則。 這份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向SEC提交文件,證明該公司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掌控,並要求這些企業遵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師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標準。
修正案還要求外國發行人在其年度報告中為自己及其任何合併的外國經營實體提供某些額外的披露。
該法案稱,如果外國上市公司連續三年未能提交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所要求的報告,允許SEC將其從交易所摘牌。
HFCAA最早於2019年3月被提出,旨在要求外國證券發行人確定其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掌控,並要求在美國上市的外國企業遵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師監督委員會的審計標準,否則面臨潛在的退市後果。 2020年12月,美國國會通過HFCAA,並在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簽署后正式生效。
2021年3月,美國SEC通過了實施《控股外國公司問責法》(HFCAA)的臨時最終規則。 2021年12月2日,SEC發佈修正案,最終確定臨時最終規則,為HFCAA的實施建立了框架。
“我們在我們的證券制度中有一個基本的協定,這是國會在兩黨基礎上根據2002年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達成的。 如果你想在美國發行公共證券,審計你帳簿的公司必須接受PCAOB的檢查。 “SEC主席蓋里·詹斯勒(Gary Gensler)在一份聲明中說。
詹斯勒指出:「這一最終規則進一步強化了國會的授權,觸及了SEC保護投資者使命的核心。 委員會和PCAOB將繼續合作,確保進入美國資本市場的外國公司的審計機構遵守我們的規則。 我們希望外國政府能夠與PCAOB合作,採取行動使之成為可能。 ””
最終敲定的規則將允許投資者識別出那些不允許PCAOB檢查其審計底稿的在美上市外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