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
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今天上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寧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犯罪分子利用新型電信網路技術手段,鑽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獲取個人資訊、網路黑灰產交易等實施精準詐騙,組織化、鏈條化運作,跨境跨地域實施,已經成為當前發案最高、損失最大、 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犯罪,多發高發態勢難以有效遏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堅決打擊治理。
李寧表示,反電信網路詐騙立法工作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幾點:
立足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側重前端防範。 草案主要按照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針對電信網路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鏈、技術鏈、人員鏈等各環節加強防範性制度措施建設。
“小快靈””小切口”,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條文數量不求太多,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
專項立法與相關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進。 擬制定修改的電信法、網路犯罪防治法、反洗錢法等其他相關立法針對電信網路詐騙可從各自角度細化相關規定。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反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的基本原則。 強調堅持系統觀念,注重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規定各部門職責、企業職責和地方政府職責;加強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建設。
完善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帳戶、互聯網賬號有關基礎管理制度。 落實實名制,建立健全金融業務盡職調查制度;對辦理電話卡、金融帳戶的數量和異常辦卡、開戶情形進行限制,防範開立企業賬戶風險;有針對性地完善物聯網卡銷售、使用監測制度。
支持研發電信網路詐騙反制技術措施,統籌推進跨行業、企業統一監測系統建設,為利用大數據反詐提供制度支援。 規定金融、通信、互聯網等領域涉詐異常情形的監測、識別和處置,包括高風險電話卡、異常金融帳戶和可疑交易、異常互聯網帳號等,規定相應救濟管道;規定金融、通信、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統籌推進相關跨行業、企業的統一監測系統建設,推進涉詐樣本資訊數據共用;要求互聯網企業移送監測發現的嫌疑線索。
加強對涉詐相關非法服務、設備、產業的治理。 治理改號電話、虛假主叫和涉詐非法設備;加強涉詐App、互聯網域名監測治理;打擊治理涉電信網路詐騙相關產業。
建立涉案資金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和資金返還制度;防範個人資訊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有針對性地加強宣傳教育,對潛在受害人預警勸阻和開展被害人救助;加強治理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活動,規定特定風險防範措施和國際合作。
明確法律責任,加大懲處力度。 加大懲處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帳戶、互聯網賬號行為,對有關企業因重大過錯導致電信網路詐騙損失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