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乘客墜亡案司機提出上訴
湖南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宣判,貨拉拉乘客墜亡案涉事司機、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已被羈押半年多的周陽春,得以當庭釋放。 之後,周陽春的妻子李某透露,丈夫表示不上訴,但她準備接丈夫回家后再商量計議。
9月27日深夜,據媒體曝料,據周陽春家屬表示,周陽春對判決不服,已在上訴期內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
據悉,嶽麓區法院在9月16日將一審判決書送達至周陽春手上。
9月23日,周陽春夫婦向嶽麓區法院和長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訴狀,並在9月26日也就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還向法院確認是否已經收到其上訴狀。
周陽春說:「整個從提出偏航到最後』跳車『只有1分鐘,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車』的過程,又只有3秒鐘。 這麼短的時間,我怎麼預見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麼多。 ”
周陽春此前坦承,現在對融入社會有一定的顧慮,沒有心情再去從事貨拉拉司機這份工作,對於嚮往的工作,別人也不一定會接受自己。 估計在沒有生活來源的情況下,只能做回老本行,做廚師。
周陽春還認為,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自己不會說話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