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想保留過世女兒的手機號,一紙公證解難題
女兒去世了,為了留個念想,母親廖女士想要繼續使用女兒手機號,可運營商告知如果不實名登記變更手機號消費者,就要收回號碼。 廖女士來到公證處諮詢,想辦個繼承公證,把這個號碼繼承下來繼續用,公證員告知手機號碼不屬於繼承公證的範疇。 廖女士這下被難住了,她到底應該怎麼辦?
廖女士來到武漢市江天公證處辦理聲明書公證。 記者夏晶攝影
女兒過世想留個念想
辦手機號繼承公證不可行
“我女兒去世10餘年了,為寄託對她的思念,這麼多年以來我一直使用的是我女兒的手機號,最近,聯通公司客服發短信通知我,手機號實行實名制管理,如不更改消費者,我女兒的手機號就要收回去,我不知道怎麼辦。” 9月14日下午,廖女士(化名)來到武漢市江天公證處,焦急地對公證員張天東說。
廖女士的女兒小琴2008年因病去世,小琴生前未婚,無子女。 為了留個念想,廖女士一直繼續使用小琴的手機號,手機費由廖女士以小琴的名義繳納,現在要求實名制,廖女士去營業廳諮詢,工作人員告知必須要有公證書才能更名。
她隨即來到武漢市江天公證處。
“辦理手機類公證涉及的法律條款只有2條。” 公證員張天東告訴長江日報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張天東解釋說,手機號碼作為碼號資源,其擁有權歸國家,運營商依服務協定提供通訊服務,小琴通過繳納話費享有號碼使用權並享受相應服務。 且小琴死亡時手機號內無任何捆綁的財產,故公證處不能為其辦理繼承公證。
變更手機號消費者
可以通過聲明書公證來完成
張天東查閱了司法部公證案例庫這類案例,目前業內辦理「手機號」及號內財產的公證五花八門,既有辦理聲明書公證、親屬關係公證的,也有辦理繼承權公證、協定書公證的等等,沒有一定之規。
現在廖女士想繼續使用該號碼,可以通過聲明書公證來辦理手機號變更。 廖女士及其丈夫均同意辦理聲明書公證,內容主要是:其丈夫放棄女兒小琴的手機號使用權利,同意由廖女士繼續使用,並變更到廖女士名下,基於該號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均由廖女士承擔。
18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江天公證處獲悉,廖女士的更名手續辦理完畢,終償所願。
手機號、微信號、QQ號
只有與相關財產聯繫才可被繼承
“這類公證主要是從去年開始陸續出現,因為手機號不是物,不屬於動產,也不屬於不動產,也不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疇。” 18日,長江日報記者來到武漢市江天公證處,公證員盛圓珍告訴記者,她們和多家運營商聯繫商議此類案件后,運營商也提出,手機號的價值很難估量,也無法判斷法定繼承人或者繼承順序。 由公證處辦理聲明書公證或者協定書公證,在公證的環節甄別和確認申請人繼承關係。 持有該類公證書,即可到營業廳辦理相關號碼更名。
盛圓珍說,廖女士這個個案不能辦理繼承公證,還有一個關鍵問題是其手機號無任何捆綁財產。 “如果手機號綁定了理財或者本身存有資產,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繼承的。
湖北漢武律師事務所律師余鋼介紹,目前在辦理實務案例中,比如遊戲賬號內購買了裝備,或者充值了虛擬貨幣,那麼這類數字財產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可以繼承。
但QQ帳號、微信帳號等在使用之初簽訂的網路協定中,就明確了擁有權屬於平臺和運營商,申請人只有使用權。
“也就是說帳號只是使用工具和流碼的一把鑰匙,不能簡單算作虛擬財產。” 余鋼提出,如一些遊戲賬號經過長時間升級,又或者是手機靚號,這種價值是否屬於虛擬財產,目前還沒有法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