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集團回應部分管理人員提前贖回財富投資產品:所有款項必須限期返回
恆大集團官網發佈公告,針對部分管理人員提前贖回恆大財富投資產品一事,集團公司高度重視,已要求該6名管理人員提前贖回的所有款項必須限期返回,並給予嚴厲懲處。 公告指出,截止2021年5月1日,時任恆大集團總部、各產業集團總裁助理以上高管及地產集團各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時任恆大財富副總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共計44人持有恆大財富58筆投資產品。
5月1日-9月7日期間,上述範圍管理人員中,有8人的9筆投資產品到期正常兌付,有9人新認購13筆投資產品,有6人提前贖回12筆投資產品;截止9月8日,有39人仍持有恆大財富50筆投資產品。
公告強調,集團公司要求恆大財富必須嚴格按照已公佈的兌付方案執行,確保公平公正、一視同仁。 同時,要求恆大財富中層以上員工必須堅守崗位,繼續做好客戶服務工作。
據瞭解,恆大此前公開的三種兌付方案分別為,現金分期兌付、實物資產兌付、沖抵購房尾款兌付,投資者可從三種方案中選擇其中一種兌付,或者組合任意兩種及三種方案兌付。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許家印在恆大財富專題會上明確表示,要確保所有到期的財富產品儘早全部兌付,一分錢都不能少。
許家印強調,兌付過程中,一定做到公平公正,不允許任何人搞特殊化,以前沒有發生過、今後也絕不會發生,要按既定的兌付方案千方百計爭取比計劃提早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