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臺間的”斷頭路”,該打通了
讓互聯網真正「互聯暢通」起來,資訊就能更充分地流動,創新活力也會更充足,資源利用因此更高效。 據媒體報導,近日,工信部召開「遮罩網址連結問題行政指導會」,提出了有關即時通信軟體的合規標準,要求9月17日前各平臺必須按標準解除遮罩網址鏈接,否則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要求多平臺解除遮罩,很有針對性:「開放」本是互聯網精神的重要內核,可這些年來,國內幾大頭部互聯網平台之間卻是你封殺我、我遮罩你,壁壘林立、互不相通。 由此而來的景象是,「一網互聯」被平臺間互設的關卡阻斷,資訊的跨平臺流動難度增加;大平臺會培育自己的小生態圈,卻沒法聚合成高度互通的大生態系統。 這就離「互聯」二字有些遠了。
平臺間相互遮罩,跟競爭有關,但並非正常競爭的結果。 企業之間有競爭很正常,但不能為了自身利益製造網路生態的割裂,更不能將企業利益之爭淩駕於用戶權益之上。 在商業競爭的土壤上長出「相互遮罩」之果,是市場競爭方式的跑偏,也會將代價轉嫁給普通使用者——當使用者想把一個平臺的正常網路連結分享給另一個平臺,只能是通過複製粘貼一堆亂碼或一串口令,還得打開新的App,而無法一鍵分享,勢必損害民眾用網的便利度,降低線民分享的積極性。
除了使用者不便,這種相互遮罩、彼此割裂的狀態,對中小企業也不是好事。 很多中小企業想跨平臺運營推廣,突破平臺流量瓶頸、打破獲客困境,但由於平臺間的遮罩,獲取多元化流量的路子就被堵住。 對社會來說,互聯網的價值就在於更充分地消除資訊差,而相互遮罩卻製造了更多資訊流動的阻礙,進而大大降低了資源整體配置效率。
在此背景下,消除互聯網平臺惡性競爭產生的壁壘,無疑是大勢所趨。 但依靠平台自覺打破”各自為營”的局面並不現實。 因為,以開放共用促進資訊的低門檻流動,符合整個行業的長遠利益,但不一定符合作為細小單元的具體互聯網企業利益。 在此情況下,”企業利益”就會成為平臺開放互通的阻力。
公共治理層面立足於社會公共利益、行業長遠利益,對製造行業內耗的現象進行治理,因此成了必然。 這次工信部要求幾大互聯網平臺限期內解除遮罩,就是要用規範性治理將跑偏的競爭方式拉回正常軌道上,讓互聯網競爭朝著增加使用者便利度、促活中小企業的方向推進。 有了資訊更充分的流動,創新活力就會更充足,資源利用會因此更高效,互聯網行業高品質發展的基礎也能得以夯實。
這也提醒各個互聯網平臺,互聯網應當以使用者本位為圓心,協力畫出更大的”同心圓”,而不是圈地為牢,人為設置壁壘,增加使用者的不便。 尤其是,當前一些平臺已經從單體企業進化成了各自領域的網路基礎設施,更需努力營造開放包容、公平競爭的網路生態環境,而不能在以遮罩為手段的排他性競爭中,製造反公地悲劇,甚至阻礙整體行業發展。
為此,工信部此番出手治理平臺間相互遮罩的現象,也是互聯網系統性治理中的一環。 與互聯網反壟斷、加強數據安全管理一樣,這本質上是用監管歸位對原本無序的局面進行有序化治理,清除那些影響互聯網行業走得更遠的問題,促進行業更健康長遠發展,也與國家的互聯網產業佈局契合。
當然,也有人擔心,平臺間解除遮罩后,會有更多騷擾、詐騙資訊趁機湧入我們的網路私域空間。 這不能否定解除遮罩的合理性,但有這樣的顧慮也正常。 這需要進一步理順規則、明確權責,加強對騷擾詐騙類信息的技術化精準攔截,對垃圾資訊帶來的糾紛清晰定責,讓使用者免受垃圾信息騷擾。 可以預見,解除遮罩會增加相關平臺管理難度,但各平臺也該加強規則完善和安全管理能力。
不管怎麼說,互聯網應該「互聯」而不是「互斷」,應該「拆牆」而不是「築牆」。。 互聯網平臺間的「斷頭路」,是時候打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