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計劃將加密貨幣交易所服務對象限制為專業投資者
香港特區政府建議在港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獲得香港市場監管機構的許可,並且只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去年以來,香港金融服務和財政局一直在就加密交易規則的變化向市場諮詢。該機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打算在即將舉行的2021—22屆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有關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的立法建議公眾諮詢工作已完成,政府今日發表文件,概述在諮詢期內收集到的意見及有關回應,並就下一步工作作出總結。有關諮詢工作在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至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進行。
香港特區政府同時表示,就修訂《打擊洗錢條例》以(1)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2)建立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以及(3)作出雜項技術修訂的建議,政府在諮詢期結束時共收到79份意見書。
對於立法方向,香港特區政府公告,建議參考《證券及期貨條例》中類似的賦權條文,賦予證監會干預權力,在有需要時限製或禁止持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其有聯繫實體的運作。無牌進行受規管的虛擬資產活動,可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七年;以及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10萬元。
此前,中國、美國、俄羅斯等多個國家或地區針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態度趨於嚴格。
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重申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並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新任代理署長Michael Hsu19日表示,上任後將開始對主要監管標準和該機構的待處理事項進行審查,包括有關加密資產和數字資產的解釋性信函和指南等。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輪值主席於佳寧對記者表示,未來各國針對加密資產的監管規則將越來越明確,並且將趨於嚴格。在這個過程中,部分問題資金將快速不計成本地集中拋售加密資產,從而出現行情快速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