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直播間“投資高手” 廣州市民“炒幣”被騙近500萬元
近日,廣州警方在“颶風”“淨網”等專項行動中,打掉一個利用數字貨幣幫助電信詐騙“洗錢”的團伙,抓獲團伙成員陳某(男,35歲)等9人,查獲現金、銀行卡、手機等作案物品,初步查明涉案金額近500萬元。
“投資高手”力荐“炒幣”低風險高回報
今年1月22日上午,廣州市民黃先生向警方報警,稱自己在網上被人以虛假投資理財方式詐騙。
民警了解到,2020年12月中旬,黃先生接到一個自稱是某證券經理的電話,在對方的推薦下,加入了一個投資數字貨幣的微信群,並被群內關於投資數字貨幣的“項目”所吸引。
幾天后,黃先生經群友介紹,在某平台直播間認識了“投資高手”姜老師。姜老師自稱有豐富的投資經驗,是國外一家數字貨幣投資公司的核心成員。目前該公司正推出一款數字貨幣,投資風險低,年回報高達10倍。接著,“粉絲”們陸續曬出近期投資數字貨幣獲利的截圖,不斷印証投資數字貨幣的真實性,使黃先生深信不疑。
黃先生於是按照姜老師的指引,手機掃碼下載安裝了某交易平台,註冊開通會員後開始充值購買數字貨幣。今年1月12日至21日期間,黃先生手機轉賬22筆資金到對方指定的多個銀行賬號,資金合計近500萬元。
1月22日凌晨,黃先生髮現該平台已關閉,相關微信交流群全部被解散,其微信和手機號也被對方拉黑。至此,黃先生才察覺被騙。
“假平台”誘騙事主投資“真平台”轉走資金牟利
警方通過對陳某等人進行審訊,並結合調查取證,初步還原了整個作案手法及過程。首先,詐騙分子以投資數字貨幣可獲巨額收益為誘餌,誘導事主在非法搭建的“假平台”進行投資,並轉賬到“洗錢”團伙的銀行賬戶。“洗錢”團伙取得事主轉來的資金後,便會在“真平台”購買等額數量的“虛擬幣”,並將“虛擬幣”轉至詐騙分子預設的賬號中,抽取資金總額的0.25%至0.6%作為提成牟利,以此達到為電信詐騙提供資金轉賬,隱藏不法資金流向,逃避公安機關打擊的目的。
每次交易完成後,團伙主要成員陳某都會向團伙成員現金支付其轉賬資金總額的0.25%至0.6%作為提成。除此之外,陳某還能額外收取整個團伙轉賬資金總額的0.1%作為手續費。
目前,警方已依法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陳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數字貨幣交易不受我國法律保護。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大多使用境外服務器,交易操控機構真實情況不明,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投資數字貨幣的名義實施詐騙。
投資者應通過正規合法的平台進行投資交易,不安裝來歷不明的網絡投資理財App,不點擊陌生鏈接,謹防不法分子打著“數字貨幣投資低風險、高回報”的幌子實施詐騙。如發現被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