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無效”話題衝上熱搜榜首
#法院認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無效#話題阿衝上熱搜第一,引發網友熱議。據新華視點報導,在最高法工作報告中,依法認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無效、直播平台全額返還打賞金等案例彰顯司法新理念,傳遞出是非判斷、價值觀念、社會風尚。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7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直播打賞相關事件處理。
據介紹,未成年人劉某生初中輟學在家,曾使用父母用於生意資金流轉的銀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賬戶轉賬用於打賞直播平台主播,打賞金額高達近160萬元,父母得知後希望公司能退還全部打賞金額遭拒絕,劉某訴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返還上述款項。
法院在審理該案中,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劉某申請撤回起訴,某科技公司自願返還近160萬元打賞款項,並已履行完畢。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案例,司法實踐中涉及網絡打賞、網絡遊戲糾紛的多數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即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這些人在進行網絡遊戲或打賞時,有的打賞金額高達幾千元、甚至幾萬元,顯然與其年齡和智力水平不相適應,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認的情況下,其行為依法應當被認定無效。
從大部分參與討論網友反饋來看,對#法院認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無效#一事持支持態度。
有網友從法律角度解讀稱,“人民法院處理該案件時,父母提供了不是自己消費的初步證據後,法院應該責令平台提供消費經過,以查明誰充值、打賞。因為數據由平台掌握,平台通過遊戲賬戶、打賞時畫面,完全可以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