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消保委:消費者應在直播購物後保存好直播視頻
據商務部公佈數據顯示,2020年全年,我國電商直播超2000萬場,僅2020年上半年,全國開展的直播電商即超過了1000萬場,近500億人次觀看了直播,平均每個人看了30多場直播。可以說,電商直播逐漸滲透進我們的生活,但在直播帶貨市場規模逐漸擴大的同時,直播帶貨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交易數據弄虛作假等問題日益突出。

昨日,安徽消保委發布1號警示,提醒網絡直播營銷的各方主體,應注意以下三方面責任義務:
直播平台跳轉至傳統電子商務平台的網絡直播營銷模式,要履行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網絡平台提供付費導流服務,構成商業廣告的,要履行廣告發布者或廣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網絡直播者要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履行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構成商業廣告的,還應根據具體情形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
此外,針對消費者,安徽消保委表示消費者應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科學理性消費心態是基礎,切勿盲目衝動
不要出於對主播個人的盲目信任或受直播平台以“價格低廉”“秒殺”或“數量有限”等宣傳營造的產品稀缺的營銷氛圍影響,而盲目衝動消費。
第二,謹慎選擇交易平台及經營主體
消費者要盡量在官方旗艦店或知名主播的直播間購買商品,這些直播間的可信度相對較高,可以適當降低買假風險。同時要認真查看經營者在直播平台的公示情況,查看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如果平台沒有公示商家營業執照,建議最好不要購買其商品或服務。
第三,提前多做“功課”,不被各種“假優惠”陷阱誤導
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家作出的“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等宣傳。直播間購物要注意四看:
一是觀看產品在線和歷史直播數據,通過觀察在線人數、粉絲互動、產品成交、音浪等數據分析是否正常;
二是觀看產品講解、投放時長是否異常,一般產品講解幾分鐘就會迅速帶動觀眾氣氛進入秒殺環節,產品投放不會連續投放;
三是觀看直播間產品點贊與評價,要注重審查評價與其直播間產品的相符性;
四是不要輕易相信主播營銷時的話術,要審慎觀察商品的價格變動趨勢和產品資質等情況。
第四,留存相關憑證,遇到權益受損要積極維權
消費者除了在購物過程中要仔細了解商家“七日無理由退貨”和“三包”範圍等售後服務規則外,購物後還應在第一時間保存好廣告宣傳、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的證據,因為網絡購物相關信息在刪除以後很難恢復,所以消費者不要怕麻煩,還要盡可能多的留存,在購買之時就應該有意識地截屏保留相關的原始數據,方便需要充分證據佐證訴求。若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與廣告宣傳不符等問題,應及時與商家溝通,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平台介入,或者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對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