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稱158億美元蘋果稅的法院裁決自相矛盾尋求將其推翻
歐盟正在尋求推翻蘋果公司此前數額高達130億歐元(158億美元)稅務糾紛中的勝利,稱法官在發現該公司的愛爾蘭分公司不需要為巨額付款負責時,使用了”矛盾的推理”。週一公佈的一份上訴摘要顯示,歐盟決心挑戰去年7月的關鍵性法院判決。
該決定對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對國家稅收裁決的探究是一個戲劇性的挫折,她認為愛爾蘭稅務部門的退稅措施這是對一些大型跨國企業的非法補貼。

此案是維斯塔格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例,表明她並不擔心惹惱世界上最有價值的科技公司或美國財政部。此舉有助於推動歐盟推動關閉稅收漏洞,允許一些跨國公司在歐洲合法地少繳稅。歐盟表示,下級法院不恰當地將蘋果在愛爾蘭兩家單位缺乏員工和該公司在歐洲各地銷售iPhone和iPad的知識產權責任程度混為一談。法官未能正確權衡歐盟對愛爾蘭分公司的分析,並在調查結果的單獨部分錶現出”矛盾的推理”。
蘋果公司拒絕立即發表評論。
法律爭論的核心是關於在哪裡創造價值以及在哪裡應該徵稅的簡單問題。蘋果認為,蘋果產品的所有重要決策都是在公司的庫比蒂諾總部做出的,利潤應該在美國征稅。蘋果多年來一直以高成本為由推遲將國際利潤返還美國,直到稅法的改變,它在2018年開始將外國收入匯回美國。

7月支持這一觀點的意外判決造成了”深遠的後果,”維斯塔格去年說。她說,蘋果公司的愛爾蘭部門記錄的幾乎所有利潤都來自美洲以外的銷售,而將母公司和集團公司分開對待,可以讓企業通過減少繳稅來”吃到蛋糕”。
布魯塞爾經濟諮詢公司Oxera的合夥人妮可·羅賓斯說,雖然上訴失敗”將是歐盟委員會的重大挫折”,但不一定會阻止委員會對跨國公司的稅收安排進行其他調查。但她表示,敗訴將迫使調查人員”採取更高的證據標準,以證明這種稅務裁決賦予有關跨國公司經濟優勢,從而構成非法國家補貼”。這也將提高委員會所需的經濟和財務證據水平的門檻。
歐洲各國政府對企業如何利用知識產權許可規則來避免企業收入的高稅率越來越不感冒。Vestager調查了從亞馬遜公司到星巴克公司等一系列科技和品牌商品公司,這些公司普遍將單位設在愛爾蘭、盧森堡和荷蘭等稅收政策優惠的歐盟國家。
歐盟現在正在權衡一項新的稅收,如果全球徹底改革企業稅收的努力沒有取得進展,那麼他們考慮直接針對數字公司產生的收入,而不是利潤。稅收只是歐盟打擊科技公司的一部分,科技公司面臨著潛在的監管,以遏制其服務,並為其平台上的內容承擔更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