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惡意舉報的UKI:一審判決已出將舉報SOUL不正當競爭
社交公司SOUL員工惡意舉報Uki一事有了最近進展,今日,社交創業公司UKI發布聲明,稱遭受Soul員工惡意舉報一案已於近日宣判,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SOUL員工李某與範某某犯損害商業信譽、商業聲譽罪。據知情透露,一審判決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萬,判處範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萬元。

Uki在聲明中稱,李某為SOUL的高管兼合夥人,範某某為SOUL員工,“兩在任職期間惡意炮製虛假舉報材料,導致Uki損失巨大,而SOUL從中直接獲益”。Uki稱,二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均代表了單位意志,與單位智能密切相關,目的是服務於單位公司利益。
Uki在聲明中強調,SOUL北京及上海兩地多部門數名員工直接參與了製作截圖、協調傳遞、聯繫舉報等工作,並表示,“這裡面不乏多個部門的Leader和關鍵人物”。
據此前媒體報導,2019年11月,Uki被主流應用商店下架、公司被監管部門約談。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範某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Uki相關工作人員向鳳凰網科技稱,他們在與監管部門溝通時發現,相關舉報材料並未通過系統內審,舉報材料為發送截圖。該人士稱,公司內部調查後發現,發送違法違規信息的賬號指向了同一地點。
該人士介紹,Uki報警之後,警方鎖定社交軟件SOUL高管李某及員工範某某為犯罪嫌疑人。
相關事件經媒體披露後,SOUL對外發布聲明稱,該事件涉及公司前員工,稱案件與公司無任何關係。Uki在聲明中強調,一審判決後,SOUL發布聲明稱惡意舉報系員工個人所為,“此舉枉顧事實,推卸責任”,稱將向有關部門舉報SOUL運營主體上海任意門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並繼續通過司法途徑要求其公開道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