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起訴加密貨幣公司Ripple 稱其非法銷售“瑞波幣”
據國外媒體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天宣布,已對瑞波(Ripple)及其兩名高管包括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和聯合創始人克里斯蒂安•拉森(Christian Larsen)提起訴訟,指控他們通過一項未註冊的、正在進行的數字資產證券發行籌集了超過13億美元。
SEC宣稱瑞波幣是一種證券,並指控Ripple和兩位高管從2013年開始通過向美國和全球投資者出售名為XRP(瑞波幣)的數字資產,在未註冊的證券發行中籌集資金。還分發了數十億XRP,以換取勞動力和做市商服務等非現金對價。根據起訴書,除了組織和推廣用於為公司業務融資的XRP銷售外,Larsen和Garlinghouse還進行了未註冊的XRP個人銷售,總額約為6億美元。
起訴書稱,被告沒有登記他們對XRP的報價和銷售,也沒有獲得任何註冊豁免,違反了聯邦證券法的註冊規定。
美國證交會執法部主任Stephanie Avakian表示,瑞波、Larsen和Garlinghouse沒有登記他們正在進行的向散戶投資者出售數十億XRP的報價和銷售,這使得潛在買家無法充分了解XRP和瑞波的業務。加林豪斯和拉森未能註冊XRP,其就是對瑞波公司的一項投資,最終也只是讓他們兩人得到了好處。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規定,個人和加密公司必須向證監會登記其發行的證券,如果符合證券資格,則必須獲得豁免。然而,哪些代幣符合證券的資格,仍然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長期以來,加密行業一直在等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澄清,或是有關這一主題的新立法。
Ripple CEO加林豪斯稱瑞波幣是一種貨幣,不需要註冊為投資合同。事實上,美國司法部和財政部已經在2015年認定瑞波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其他G20(20國集團)監管機構也已經這樣做了。沒有其他國家將瑞波幣歸類為證券。並且質疑其動機。
Ripple董事會成員兼SBI Holdings首席執行官Kitaka Kitao表示,他“樂觀地認為Ripple將在最終裁決中獲勝。”Kitao表示,日本金融監管機構“已經明確表示XRP不是證券”,並預計美國監管機構也會得出相同的判決。但瑞波公司(Ripple)首席技術官大衛•施瓦茨(David Schwartz)卻沒這麼樂觀。
瑞波幣市值超過200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具價值的數字加密貨幣之一。它是由Ripple創始人於2012年創建並分發的,旨在促進快速跨境支付。
這一消息傳出,導致XRP的價格大幅下跌,上週已下跌逾20%。截至發稿,瑞波幣價格為0.41美元。
拉森表示,今年早些時候,由於對監管日益感到失望,Ripple正考慮將業務遷出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