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疫情應對結束60天內刪除個人信息
疫情之下,個人信息安全時刻受到關注。據@央視網14日報導,在疫情個人信息的存儲上,今年10月徵求完意見的《網絡數據處理安全規範》要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後,指定機構應停止收集、調用個人信息,並在60天內或者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刪除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已收集、調用的個人信息。
此前,成都確診女孩趙某的個人信息被洩露後,陷入了從未有過的痛苦,一晚上去了幾個酒吧一事不僅成為外界估量、審判她道德的關鍵,也構成了對她進行網絡暴力的基礎,那些責難與謾罵一條條直接網絡上曝光的電話直接到了她的眼前。
隨後,成都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針對“病例趙某個人隱私疑被洩露”一事,公安已介入調查。
無獨有偶,上月,天津瞰海軒小區被列為高風險地區後,該小區一確診者楊某也遭遇了同樣的經歷。
一份來自非正常渠道的《關於天津市泰達醫院報告一例新冠肺炎陽性檢測病例的初步調查報告》開始在社交媒體傳播,裡面記錄了楊某和其家人的詳細家庭住址、手機號等信息,以及楊某近14天全部行程,包括他在不同場合接觸過的人的姓名和手機號碼等。趙明與楊某接觸的細節,包括趙明的住址和手機號也在其中。
一晚上時間,楊某的手機始終響個不停。
可是,天津市疾控部門的疫情通報中並不包含這些信息。這些事件引發了網友對個人信息洩露的擔憂。
據央視網報導,在疫情個人信息的存儲上,今年10月徵求完意見的《網絡數據處理安全規範》要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後,指定機構應停止收集、調用個人信息,並在60天內或者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刪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所長周漢華表示,“這裡面有一個判斷,究竟什麼時候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這些信息和疫情的防控已經沒有關係了,這個時候你就要及時刪掉,我想這個是非常明確的一個法律要求。”
另外,早在今年2月,中央網信辦就發通知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開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電話等個人信息,因聯防聯控工作需要,且經過脫敏處理的除外。
(來源| 綜合央視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