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憲法法院宣布刑法中反對生命自決權的法律條款無效
奧地利聯邦法院週五推翻了刑法中的一項條款,該條款規定對自殺者提供一切形式的幫助都是非法的,法院認為法律中的這種漠視自決權的禁令是違憲的。該國刑法當下規定,凡是”誘使他人自殺或幫助他人自殺”者,將被判處6個月至5年的監禁。
憲法法院審議了一系列申訴,包括兩名重病患者的申訴後裁定,法律中類似”或幫助他人這樣做”的措辭是違憲的,將在2021年底從奧地利法典中刪除。
法院說,該條款”侵犯了自決權,因為(它)禁止在任何情況下提供各種援助”。不過,裁定維持了該條款的其餘部分,該條款規定對任何”在認真和強烈要求下殺死另一個人”的人給予同樣的懲罰。
法院說,自決權包括”有尊嚴的死亡”的權利,也包括自己自由意志決定自殺的人獲得他人幫助自殺的權利。但從2022年開始,奧地利究竟會允許什麼(例如在全球引發爭議的安樂死),目前仍不清楚。
奧地利憲法法院表示,立法者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涉及生命的自決權遭到濫用,並確保”當事人不會在第三方的影響下做出自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