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州最高法院裁定可強迫嫌疑人提供智能手機解鎖密碼
新澤西州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強迫嫌疑人解鎖智能手機並不侵犯第五修正案的權利,這為正在進行的關於是否可以強迫被捕者用生物識別技術或密碼解鎖設備的爭論增添了新的論點。美國各地的法院在這個問題上一直存在分歧,一些法院認定不能強迫嫌疑人解鎖iPhone,而另一些法院則表示這並不侵犯權利。這些爭論大多集中在Touch ID和Face ID等生物識別智能手機解鎖方式上,但新澤西州則更進一步,允許強迫刑事被告提供密碼。
在新澤西州的一個案件中,檢察官希望獲得前埃塞克斯縣警長羅伯特·安德魯斯(Robert Andrews)擁有的兩部iPhone,他被指控與一個街頭幫派秘密合作。安德魯斯辯稱,要求他提供密碼會侵犯他的第五修正案的權利,不允許他自證其罪,但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並表示,只有當被告”被迫做出有罪的證詞通信”時才適用。
第五修正案權利並不保護嫌疑人出示文件作為案件證據,法院認為iPhone的短信和電話內容屬於文件。
法院在裁決上以4比3的比例進行了分歧,法院表示,即使將密碼視為證詞,也已經有證據證明警長和涉嫌毒販之間有短信和電話交流,這屬於第五修正案的”預設例外”,因為州政府已經知道這些短信。通過提供密碼,安德魯斯不會提供政府不知道的信息,完整的裁決和其他背景可以從新澤西州法院的網站[ PDF ]中獲得。
法院認為,根據本案的記錄,強制出示密碼屬於必然結論的例外情況。州政府證明了密碼的存在,安德魯斯之前對手機的擁有和操作,以及密碼的自我認證性質,使得這裡的問題是一個自首的問題,而不是證詞的問題,因此該例外適用,因此,第五修正案並不能保護安德魯斯免於被迫披露其手機的密碼。如果法院將分析視為包括手機內容,也會得出同樣的結論。搜查令和記錄在案的證據表明,州政府知道手機裡有特定的內容,為這一決定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安德魯斯的律師查爾斯·薩卡拉稱,法院的裁決是”對美國憲法的重大傷害”。
“忘記涉嫌犯罪行為吧。現在是時候重新思考你是否應該保留任何簡單的私人或個人的個人電子設備,因為如果政府想要它,他們現在可以得到它,”他說。”如果你出了車禍,他們可以通過你的整部手機來查看你是否是一個分心的司機。”
新澤西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可能會對未來涉及鎖定智能手機的法院案件產生影響,在美國最高法院介入並澄清憲法權利和先例如何適用於新技術之前,法院將繼續就智能手機解鎖問題得出不同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