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變“租”車?彈個車一成首付背後的消費陷阱
這屆315應該說是最特別的一屆:因為疫情原因,延期到7月16日晚上才舉辦。雖然“遲到”了4個月,但對消費行業亂象的打擊依然沒有缺席。伴隨著汽車保有量的不斷上升,從往屆“315晚會”來看,汽車行業已經是近幾年消費者維權的重災區。新車變速箱存在故障的五菱,則成為今年315汽車行業的代表。
上半年造車新勢力頻繁出現自燃、斷軸等問題,特斯拉的不斷降價也刺激著老車主的神經,雖然今年的315並不能對每件行業亂像一一曝光,但並不意味著那些沒有被點名的企業就可以在背地裡竊竊自喜。
比如,用“一成首付”博眼球、以租代購的彈個車,最近深陷維權風波。
“買”車變“租”車?
“去年3月我通過彈個車平台支付一成首付款購買了一輛寶馬汽車,然後每個月按時還月供,從未逾期一直相安無事。直到今年在網上看到關於彈個車’買變租’的新聞後,我向彈個車方面詢問後得知:當時所謂的購車,其實是融資租賃,也就是說在過去的一年中,自己一直是在租車!” 7月10日,彈個車用戶雪陽向新浪科技表達對彈個車“買變租”的不滿。
據了解,彈個車向消費者提供的是汽車融資租賃服務,用戶第一年實際是在向彈個車租車。那麼為何有很多用戶會產生“按揭買車”的認知?
不少用戶反映,彈個車銷售人員在交易時並未說明是租賃,而且當年的訂單頁面也沒有說是租車。雪陽表示其下訂單時其中各類費用以“先用、首付、月供”為名目,“按普通消費者的理解,’首付’難道不能代表分期購買的消費方式嗎?” 並且用戶在提車前,“彈個車平台銷售人員隻字不提第一年是租車,甚至租的字眼也隻字不提。”
根據多份判決書,法院指出,用戶在彈個車天貓旗艦店提交訂單前,需點擊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天貓開新車服務協議、委託代扣服務協議”,點擊後自動跳轉出上述二個協議的具體內容,需點擊同意以上協議,方可提交訂單;點擊“提交訂單”,進行付款,付款成功後會收到天貓短信,顯示已經付款完成首付。完成首付,則意味著服務協議生效,在該協議中,用戶為車輛承租人。
這一流程是法院判斷“彈個車公司是否存在欺詐以及用戶是否知曉融資租賃背景”的重要依據。並且彈個車似乎預見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在《融資租賃協議》中有這樣一條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簽約形式為由質疑本協議有效性,並主張權利。”
於是,手握合同的彈個車更佔優勢。由於合同的存在,多份判決書中,彈個車用戶主張大搜車公司存在欺詐的理由,均未獲得法院支持。
新浪科技在彈個車頁面看到,當年的“購車訂單、首付、月供”已被修改為:“訂單詳情、首付租金、首付月租”。針對此變化,有老用戶向彈個車提出異議,彈個車回應道:“正常更新、用詞專業化調整。”
但實際上,彈個車所謂的“更新、調整”實則來自於監管部門的施壓。2019年,由於彈個車此類維權人群湧現,針對彈個車“銳化買車,弱化租車”的廣告宣傳,浙江省消保委對彈個車進行過約談,並要求其整改。浙江省消保委明確彈個車廣告存在一定的誤導嫌疑,已要求彈個車在官網首頁和電子合同中做出相應的調整。將第一年租車性質和金融方案羅列得更清楚。
消費陷阱一個接一個
“第一年進入門檻低,第二年過戶則審核嚴格。”是彈個車用戶和平台之間第二個矛盾爆發點。
“最初的審核其實只是’租車’的資格審核,真正的考驗在第二年。”曾經是四川德陽一家彈個車門店店長的羊鵬接受采訪時表示,“2018年8月我加入了彈個車門店,自己也在彈個車平台購買了汽車。但當時,我們員工也不清楚融資租賃的具體情況,培訓時候只說是買賣。包括我在內,很多消費者在用車一年後才知道,用戶還需要經過二次審核。”
彈個車用戶李超稱自己在2018年6月於彈個車天貓旗艦店以“先用12月,首付7.99萬,月供4598元共12期,一年後可選擇退還車輛或尾款購車,尾款購車一次付清30.65萬元(可分期)”的方案下單了一台福特Mustang。按照協議,一年到期後,李超可以以30.65萬元一次性支付車輛尾款,也可以向大搜車指定貸款機構申請三年36期貸款的方式支付30.65萬元尾款,具體36期月供金額以貸款機構資質審核後評估為準。
但一年後,李超想過戶時卻被告知36期分期付尾款的審核未通過。“一次性買斷根本沒這麼多錢;如果選擇退車,需要支付巨額的退車違約金(李超的約定如果提前終止需要支付廠商指導價的8%)、違章保證金等費用,並且已支付的款項概不退還。”李超表示,彈個車當時給了另一個方案,即續租一年。
根據續租協議,李超在之後一年裡需要每月支付租金11235元;同時,續租協議約定,若李超出現根本違約情況,須額外支付標的車輛廠商指導價10%的費用作為違約金。
根據李超的測算,若選擇一次性買斷,他在這款車上累計將支出44.75萬元;若當時36期分期方案成功通過審核,他需要支出52.35萬元;若續租一年後再通過兩年分期的審核,他累計要支出53.08萬元,而這款車在協議中顯示的廠商指導價為39.98萬元。
原來,根據彈個車的購置方案,消費者租車一年後,第二次審核通過才有資格使用36期分期購買的方式。若審核不通過,用戶只能選擇:一次性付清尾款、續租或退車。
“一次性付清尾款”,顯然,對於當初看中“低首付、長分期”的彈個車用戶來說並非最佳選擇。
“續租”,車輛產權依然不屬於自己,每月還需支付月租,而租賃的費用也將由彈個車方面決定。
“退車”,彈個車用戶要承擔車輛指導價10%的違約金,還要賠償車損費,而車輛的定損金額同樣由彈個車平台的說法作為依據。
如果這三點消費者都不接受呢?李超表示,在續租期間因為月度租金逾期18天,彈個車的人員通過GPS定位找到車輛並拖走、拍賣,按照提前拍賣方案,李超需要支付10.999萬元,這筆費用的算法是扣除了拍賣款之後的尾款、收車費、違章違約金、剩餘月租等。這意味著,李超為這輛車一年多的租期,需要累計付出超26萬元的代價。一氣之下,他走上了維權之路。
律師:彈個車剝奪消費者知情權,其行為涉嫌欺詐
“彈個車在與消費者簽訂合同時使用購車’訂單、首付、月供’等容易引發錯誤理解的詞彙誤導消費者,亦未對租車事宜作出明確的解釋,有隱瞞真相,從而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知之嫌,其行為涉嫌欺詐。”針對彈個車使用“一成首付”進行宣傳單本質是租車的行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股權合夥人王貝貝律師表示彈個車涉嫌虛假宣傳,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對於彈個車的一年租期到期後的“二次審核”機制,王貝貝律師表示:“消費者對於交易形式等內容具有知情權,審核機制模糊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若審核條件過高,超出合理標準,則屬於故意加重消費者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王貝貝律師表示,消費者在進行商品交易,尤其是購買不動產或汽車這樣的大宗物品前應當提高自己的謹慎程度,對於商品的資質、各類基本信息等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在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賣家提供的注意事項,尤其是涉及到合同金額、支付時間、付款方式、優惠政策的實現條件等重點條款,對於不理解的地方一定要求對方進行釋明。
對於準備在彈個車平台消費的用戶,王貝貝律師給也出了建議:在與彈個車交易時,消費者對於合同的性質屬於買賣合同還是租賃合同、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分期購買審核的方式、審核的機構等存在不明確的,一定要在簽訂合同前獲得彈個車的明確回复。必要時,可要求對方進行書面回复或者對相關電話、口頭回復進行錄音、錄像。
結語
“我們QQ維權群有兩個,一個2300多人,一個1500多人,而且北京、上海、杭州都有微信維權群,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在一起維權。”一位用戶向媒體介紹有關彈個車用戶維權風波的規模,而這顯然也只是冰山一角。
他們其中一部分人選擇了其他途徑。截至發稿,在裁判文書網上搜索“彈個車”,能搜索出169篇文書;而在黑貓投訴平台的投訴量也多達956條。這些數字背後,是一個個用戶變成對立面,通過維權給彈個車的當錘一棒。
可以說,從交易開始時的“合同玄機、對消費者隱瞞實情”到售後的“二次審核、強行拖車”等等,彈個車在整條消費鏈,都存在著套路。
7月8日,針對近期深陷用戶維權風波報導,彈個車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回應稱,對產品模式,產品資質審核情況,產品風控,報導中已知客戶情況核查,以及合作經銷商的規范進行澄清。對於堅持認為彈個車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客戶,彈個車誠邀這些客戶選擇仲裁機構或通過其他法律形式,讓權威機構做出公正裁決。無論結果如何,彈個車都會依法行事。
總而言之,融資租賃模式在中國還是個新模式,先租后買的形式也成為了許多在線購車平台進軍下沉市場的利器。然而在飛速擴張的背後,彈個車的諸多維權案例足以為行業敲響警鐘,只有保護好用戶利益,才能獲得更多用戶的喜愛,最終實現共贏。
(雪陽、李超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