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發噹噹人事調整公告律師:蓋章不一定有效
剛剛,噹噹創始人李國慶通過微博,發布了噹噹網人事調整公告,其中俞渝被調整負責噹噹公益基金。公告中依然加蓋了“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章,不過律師分析,這可能並沒有法律效力。
此前,李國慶赴噹噹 “奪章”引起熱議。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創始人陳文明指出,一個公章蓋出去,具有代表公司的意志,但是加蓋公章並不意味著就能代表全體公司股東或者是公司的利益。
“公章在手也只能夠從形式上來控制公司,但是實際上是否代表公司意志的話,這個要根據股東會或者是董事會的相關的這個情況來定。”至於加蓋公章這個行為是否合法有效,陳文明指出,取決於股東會或者說董事會的相關的會議決議或者股東會議的會議紀要。
也就是說,李國慶雖然公章在手,但未必可以代表噹噹發佈人事任命。
此前,李國慶方面發布的《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顯示,作為噹噹公司創始人及控股股東,李國慶已於2020年4月24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公司依法成立董事會,由李國慶、俞渝、潘躍新、張巍、陳立均擔任董事,同時通過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司依法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李國慶為董事長與總經理。
對此,噹噹方面明確表示,“24號的股東會沒有通知俞渝。所有股東都沒有得到通知。”
北京勇者律師事務所主任易勝華律師向新浪科技分析,《公司法》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章程規定必須提前通知,而4月24日召開的臨時股東會沒有通知俞渝的話,股東會的召集程序就存在問題。
陳文明指出,如果說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話,那麼召開股東會的合法性肯定有問題,而既然召開合法性存在問題,那麼所形成會議的決議當然也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