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鮑毓明案”到“網絡送養黑產鏈”:性侵悲劇何時能止
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案持續發酵。4月8日,有媒體報導稱煙台一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公安部門立案。據媒體報導,被指控的鮑毓明曾為煙台傑瑞集團副總裁,分管法務工作。同時,他還是中興通訊獨董與北京市泰德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近日涉事方紛紛對媒體就此事發聲,“性侵養女案”的全貌正在顯現。
最新消息,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養女方:他不敢承認,希望警察叔叔公正處理
4月10日,當事女孩李星星(化名)告訴“緊急呼叫”,她不認同鮑某某沒有性侵她的言論。她表示,“希望警察叔叔公正處理”。在被性侵後曾去過鮑毓明老家要說法,鮑父母卻問李星星要不要嫁給他。李星星代理律師稱,鮑毓明沒有辦領養手續,“非養父女關係”這一說法是在為鮑開脫。
4月11日凌晨,煙台市公安局發布警方通報:關於一女子控告鮑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台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12日晚,紅星新聞記者專訪了李星星的代理律師,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孝權。他表示,事實證據部分現在誰都沒有發言權,應該由辦案機關去處理。現在李星星的精神情緒狀態非常不好,拜託媒體在報導時考慮受害者的特殊狀態。
13日上午,李星星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這兩天,她都在積極配合警方做筆錄,尚未看到鮑毓明發布的詳細的聊天記錄。無論鮑毓明如何辯解,都無法改變性侵她的事實。她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調查,盡快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製裁。
李星星還表示,她使用的QQ號是鮑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註冊的,他知道密碼,此前經常登錄李星星使用的QQ號檢查聊天記錄等信息,不排除鮑毓明“自己跟自己對話”。李星星稱,以上信息她都向公安機關作出過說明。
鮑毓明方:拒絕承認是“養父”“養女”關係
4月9日,鮑毓明在接受一家媒體採訪時稱,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並稱“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澎湃新聞致電鮑某明姐姐,對方也表示,鮑某明和報警女孩並非養父女關係,並且女孩和媽媽曾經去過鮑的老家見過父母。
4月11日中午,經過中間人轉達,鮑毓明再度回應性侵養女事件。在回复南風窗記者提問時,他並不否認與李星星的這段“親密關係”,但拒絕承認是“養父”“養女”關係。
其它回應:相關企業與鮑毓明“劃清界限”
事件發酵後,與鮑毓明相關的企業也相繼與其“劃清界限”。
4月9日,瑞集團在官微發布聲明:傑瑞集團在獲悉媒體報導的有關《煙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突發事件後,高度重視。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已經與鮑毓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鮑某不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中興通訊4月10日上午公告稱,獨立非執行董事鮑毓明已辭職,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公司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出新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後生效。
西南政法大學商學院網站4月10日發布聲明,商學院法治企業研究院已解除鮑毓明兼職研究員的聘任,並已通知本人。
北京市司法局律師信息查詢系統顯示,鮑某某是執業狀態的專職律師。北京市西城區律師協會會長王兆峰迴應稱,鮑某某在外任職的情況與專職執業的要求還是不相符的,紀處部門將對此按照規定進行調查,再根據情節情況來做處理。
據“緊急呼叫”報導,2019年,涉事女孩李星星曾向北京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求助。該公益機構工作人員李瑩稱,鮑某某與李星星之間並非收養關係,而是私下的送養。同時,針對有媒體報導稱李星星與鮑某某之間有“親暱關係”,李瑩表示對此應審慎看待,“在特殊環境下產生的依賴,並不是愛情”。
鮑毓明案牽出“網絡送養黑產鏈”
上市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養女事件,近日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涉案當事人間的關係及法律關係也留給公眾諸多疑團。此案也使存在多年的民間送養、非法收養亂象再次進入公眾視野。網絡世界中,送養者、中介、收養者已然形成了一根銜接緊密的鏈條。
法治週末記者訪問多個網絡平台後發現,儘管一些平台以政策、法規問題將“送養小孩”等信息進行了清理或屏蔽,但要找到相關的線索並非難事。
例如,法治週末記者在知乎APP上以“送養”為關鍵詞進行搜索,隨即找到多條“送養小孩”信息。記者註意到,在多條信息下方,都有同一位網友。她在頭像旁邊留下了自己的QQ號碼。
記者以“諮詢如何領養孩子”為名,加上述網友為好友。對方稱,自己已經“領到”了孩子,“訂的時候孕婦才懷孕八個月,現在’我女兒’一個多月。”而為了得到這個“女兒” ,上述網友稱自己“花了四萬元”。記者向其中一名管理員詢問:“請問是合法領養嗎?”對方回答:“合法去福利院,別在這裡找。我們不犯法,也不合法。”隨即,記者被移出了群聊。
王小艷律師指出,民間送養可能侵害兒童的人身權利,包括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受教育權等,比如因送養行為導致的性侵、虐待、遺棄等行為。
(文中李星星為化名,新聞來源:澎湃新聞、南風窗、紅星新聞、新京報、法治週末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