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書“涉黃”案初審:博主“圈少爺”被判賠償、公開道歉
小紅書“涉黃”一事終以微博博主“圈少爺”被判賠償、公開道歉結束。4月2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就小紅書起訴微博賬號“圈少爺”侵犯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圈少爺”在微博上的發文構成名譽權侵權,要求其賠償小紅書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等共計25.2萬元,同時在微博公開道歉,並置頂30日。被告“圈少爺”擁有750多萬粉絲,曾在微博上發表過“小紅書上的酒店打卡為色情交易”等言論,微博發布後,隨即獲得大量曝光和閱讀,並被廣泛引用和轉載。網絡數據顯示,在“圈少爺”微博發布後,7月31日下午6點左右,這條微博已經有了近3100條轉發,近3000條評論,超過2萬人點贊。在此後的一個月時間內,帶有小紅書用戶個人信息圖像的微博,被數十篇文章引用。
對此小紅書及權益受侵害的用戶去年9月發起訴訟,起訴了包括“圈少爺”、“美貌研習社”及“電商頭條”等多個賬號。今年1月,被訴賬號“黑鏡Blacklens”就散佈謠言向小紅書公開道歉。昨天,原公眾號“美貌研習社”所屬公司“十萬加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公開發表道歉聲明,並向名譽受損的用戶賠償經濟損失和律師費總計7萬元。
此次代理小紅書起訴營銷號侵權案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表示,企業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相關法律條文中有明確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的名譽”,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