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若與亞馬遜等競爭對手合作電視廠商須放棄谷歌服務
Protocol的一篇新報導稱:如果Google TV製造商同時提供某些特定版本的操作系統,包括亞馬遜的Fire TV,那該公司將有權撤銷相關許可。顯然,對於使用Androird TV的廠商來說,這可能是它們不得不接受的一條“霸王條款”。
資料圖(來自:Google)
如果這些電視製造商“違規”,其製造的任何設備(包括手機和平板多年),都將無法運行Play商店和谷歌應用。
儘管政策的“初衷”是為了確保Android 的兼容性,但這也造成了市場競爭中的“排他性條款”。
作為谷歌在智能家居市場上的一位主要競爭對手,電視廠商想要同時在亞馬遜Fire TV 的製造上“兩頭吃”,將變得不再可行。
對於外媒的質疑,谷歌方面未予置評。不過該公司確實表示,其需要通過安全審查和兼容性測試,來保護運行谷歌服務和Play 商店的Android TV 設備上的用戶安全和數據隱私。
該公司還辯稱,此舉有助於提供一致且安全的軟件體驗,且應用程序可能無法像用戶期望的那樣,再未通過該公司兼容性測試流程的Android 設備上正常運行。
然而根據去年6 月發布的Strategy Analytics 報告,再電視操作系統的採用方面,谷歌和亞馬遜都面臨著與Roku 的艱苦戰鬥。
去年一季度,全美售出的所有流媒體電視產品中,有30% 都使用了Roku 軟件。亞馬遜Fire TV 佔12%,Android TV 僅為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