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新冠疫情升級為大流行,但這次有點不同
譚德塞在日內瓦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說,疫情的傳播程度和嚴重性令人深感擔憂,“因此我們評估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從特徵上可稱為大流行”。他說,過去兩周中國以外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增長了13倍,受影響國家和地區數增加了兩倍;目前114個國家和地區的確診病例累計超過11.8萬例,死亡病例達到4291例,還有數以千計的人在醫院里為生存而戰。
3月11日,在瑞士日內瓦,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中)出席新聞發布會。新華社記者陳俊俠攝
未來幾週內預計確診病例數、死亡人數、以及受影響國家和地區數量還將進一步攀升。
譚德塞強調,將新冠肺炎疫情描述為“大流行”不會改變世衛組織對其威脅的評估,“它不會改變世衛組織正在做的事情,也不會改變各國應該做的事情” 。
他援引世衛組織數據說,全球114個國家和地區報告的11.8萬例病例中,有90%集中於4個國家,其中中國和韓國疫情嚴重程度已經顯著下降。此外,有81個國家和地區仍未報告任何病例,有57個僅報告了10例或更少病例。
譚德塞強調:“對於許多正在應對大規模聚集性感染或社區傳播的國家來說,挑戰不在於它們能否做到這一點,而在於它們有多大意願去這樣做。”
什麼是“大流行”?
“大流行”(pandemic)原是世衛組織對流感的定級之一。世衛組織將流感分為6級,其中最高的就是“大流行”,其定義是某種流感病毒在疫情發源地以外的至少一個國家發生了社區層面的暴發,表明病毒正在跨國蔓延。
美國麻省州立大學醫學院教授、病毒疫苗學家盧山在接受采訪時說,判定“全球性大流行”主要有三條標準。
首先,疾病是在幾個洲同時暴發;
其次,人群比例大;
第三,疫情“像到處燒的野火一樣”失去控制。
事實上,被世衛組織認定或歷史公認的“全球大流行病”,包括14世紀黑死病、19世紀末天花、1918年西班牙流感等。而在2009年,甲型H1N1流感也被世衛組織認定為全球大流行病。
3月11日,在韓國首爾,醫護人員將一名患者從救護車轉送至醫院。新華社發(李相浩攝)
全球大流行是否可控?
新冠肺炎演變成“全球性大流行病”,不僅說明疫情嚴重程度的提升,也意味著抗疫難度的升級。不過譚德塞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可能是歷史上首次可控的大流行病。
在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副研究員湯蓓看來,譚德塞做出以上判斷主要出於兩方面的考量:
一是基於中國、新加坡、日本等國的防控經驗,目前中國每日新增病例已降至兩位數,新加坡防控成效也得到認可;
二是隨著疫情擴散,現階段各國民眾的防控意識更強,防護物資的生產也開足了馬力,這些都有利於疫情的全球防控。
正如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高級顧問布魯斯·艾爾沃德所言,中國所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為世界樹立了標準,有中國的經驗,其他國家不必“從零開始”。世衛組織前任總幹事陳馮富珍、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等專家也對中國抗擊疫情的成效給予積極評價。
此前,世衛組織曾於1月31日將新冠肺炎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並在2月28日將疫情全球風險級別由“高”上調至“非常高”。
馮子健指出:“世衛組織即使宣布’大流行’,對各國也沒有約束力,更多是倡導各國加強防控,提供各種策略和指導意見,防控成效還要看各國決心。”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教授麥克勞斯則表示,各國催促世衛組織宣布疫情為“大流行”,目的是讓全人類正視疫情,這有助於相關部門獲得應對疫情的所需資金。
國際合作難點如何突破?
事實上,比起世衛組織何時宣布新冠肺炎疫情為全球大流行病,更重要的是各國如何強化國際合作,共同應對疫情。
湯蓓表示,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既意識到疫情之嚴峻,又積累了應對疫情的有效經驗,因此可以也已經在國際合作方面發揮引領作用。她進一步分析,中國有南南合作的基礎,善於把相對簡單、低成本但有效的方式推廣給發展中國家,幫助他們因地制宜地抗擊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