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參議員提議建立新政府機構專門負責互聯網隱私
據外媒報導,大型科技公司最近因使用消費者數據不當而受到批評。對此,紐約州民主黨參議員Kirsten Gillibrand提出了一套名叫《數據保護法案(Data Protection Act)》的法案。該法案將要求當局建立了一個全新的政府機構–數據保護機構(DPA)。
這一機構將負責保護消費者數據,並調查可能存在的數據濫用。
雖然這項法案獲得兩黨支持的可能性很小,但它再次表明了依賴客戶數據獲取收入的公司受到了越來越嚴格的審查。
Gillibrand指出,DPA的主要職能包括通過民事處罰來執行數據保護規定對數據隱私問題進行調查並分享調查結果。DPA將通過推廣加強數據保護和隱私的工具和資源來確保互聯網的公平競爭性。最後,DPA將在涉及隱私的問題上向國會提供建議並代表美國出席國際論壇活動。
目前,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是負責保護消費者隱私的主要機構,然而該機構似乎並沒有有效地履行其職責。在劍橋分析公司醜聞和其他隱私問題曝光之後,Facebook受到了來自該機構的50億美元罰款,但這家公司的市值卻增加了100億美元;谷歌因違反COPPA而被FTC罰款1.7億美元,但現在針對兒童的監管內容的大部分責任卻落在了創作者身上。
據悉,《DPA》將面臨的主要障礙之一是,共和黨不願增設一個政府機構。一想到要建立另一個政府機構,許多強硬的保守派人士必然勃然大怒。
不過該法受到了包括電子隱私信息中心(EPIC)在內的各種消費者隱私組織的支持。EPIC的政策主管Caitriona Fitzgerald讚賞了Gillibrand的努力,她說道:“美國面臨著隱私危機。我們的個人數據受到攻擊。國會必須建立一個數據保護機構。參議員Gillibrand提出了一項大膽且雄心的提案來保護美國人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