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應高速漲價:確保收費新規貨車滿載比此前降價10%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2020年春運形勢和工作安排舉行發布會。並且針對近日引起車主熱議的高速通行費漲價問題,交通部相關發言人也做出回應。據交通運輸部總工程師汪洋介紹,近期反應高速通行費漲價的主要為部分貨車司機。貨車通行高速公路改為按軸收費後,車貨總重低於平均噸位的收費有所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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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的收費標準仍然滿足此前高速收費新規制定的“兩個確保、一個降低”要求,即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的總體負擔,確保同一收費車型在標準狀態下的應繳費額不大於集中收費的費額;實現新收費標準對應的噸位比計重收費時的滿載噸位至少下降10%以上。
而且,在今年1月5日,各省的交通部門通過網站公式及在收費站處設立高速通行費收費詳情牌,全面公佈了本行政區域貨車通行費的收費標準,並且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
此前,我國高速公路普遍實行貨車出口計重收費。而為了更好的促進貨車運輸也的提速增效及降低物流成本。
自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分類標准採用車輛總軸數作為貨車車型分類的第一指標,施行貨車通行高速按車軸收費的規定,並且同步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超重超限貨車將無法駛上高速。
此外,在針對貨車通行費增加的問題上,也有交通部公路局路網管理處的負責人做出了相應說明,並稱在實施新收費規定後。
貨車滿載空載實行一個收費標準,雖然貨車在空載或者不滿載的情況下收費會比此前收費規則有所提高,但在滿載狀態下,貨車的收費標準比之前明顯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