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警告科技巨頭:沒商業意義的收購視為壟斷
據CNBC報導,美國當地時間週二,在特拉維夫舉行的反壟斷新前沿會議上,美國司法部負責反壟斷事務的副部長馬肯·德爾拉希姆(Makan Delrahim)發表演講,概述了針對谷歌、蘋果以及其他大型科技公司展開的反壟斷調查的諸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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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爾拉希姆的辦公室正在牽頭調查谷歌母公司Alphabet,並可能對蘋果展開反壟斷調查。德爾拉希姆認為,現有的反壟斷法足以對科技行業進行監管。他說:“我們已經掌握了在涉及數字技術的案件中執行反壟斷法所需要的工具,美國反壟斷法的靈活性足以適用於新舊市場。”
德爾拉希姆表示,反壟斷監管機構可基於如下理由針對科技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比如所謂的“經濟意義測試”。企業做出的併購決定除了“有消除或減少競爭的傾向”之外,若在經濟上沒有任何意義,也無法通過測試。
這項測試表明,反壟斷監管機構可能會調查科技公司圍繞產品開發進行的收購和決策,以評估它們是否具有商業意義,以及目的只是在於阻礙或抑制競爭。
此外,德爾拉希姆還認為,價格影響並不是衡量競爭損害的唯一標準,畢竟競爭既有價格方面的因素,也有非價格方面的因素,比如壟斷導致的質量下降、侵犯隱私等。排他性也是評估反競爭行為的另一個重要方法。
谷歌、蘋果、Facebook和亞馬遜都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