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部門:Uber司機是合同工不是正式員工
美國勞動關係委員會總法律顧問皮特·羅布(Peter Robb)在近期的一份建議備忘錄中得出結論稱,網約車平台Uber的司機是獨立合同工,而不是企業正式員工。這項結論很可能會在針對Uber的未決案件中發揮重要作用,並可能導致司機無法加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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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布此前獲得美國總統特朗普任命,加入美國勞動關係委員會。他在4月16日的一份備忘錄中給出這條建議。這份備忘錄本週二發布。
羅布表示,Uber司機設定自己的工作時間,擁有自己的汽車,並且也可以自由地為競爭對手平台工作。因此根據美國聯邦勞動法,他們不能被視為企業正式員工。
Uber隨後在聲明中表示,該公司“專注於提升獨立工作的質量和安全性,同時確保司機和快遞員所看重的工作靈活性。”
在紐約股票交易所的盤後交易中,Uber股價上漲6.4%,至39.46美元。
這份備忘錄標誌著總法律顧問辦公室態度的轉變。在奧巴馬政府執政期間,該辦公室堅持認為,許多零工經濟勞動者被錯誤定性為獨立合同工。
根據美國的《國家勞動關係法》,獨立合同工不能加入工會,在提出關於勞動條件的申訴時也不受法律保護。
Uber及其最大的競爭對手Lyft,以及其他零工經濟公司,正面臨數十起訴訟,指控這些平台根據美國聯邦和各州工資法將平台的服務提供者錯誤定性為獨立合同工。
正式員工會產生更高的成本。根據法律,正式員工有權獲得最低工資、加班費,以及其他與工作相關費用的報銷。
Uber上週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文件中表示,將支付1.7億美元,解決美國各地數万起仲裁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司機指控稱,自己的勞動關係被錯誤定性。Uber否認自身有任何不當行為。
該公司還同意支付額外2000萬美元,了結加州和馬薩諸塞州數千名司機提出的訴訟。
美國勞工部上月在一份備忘錄中已經指出,根據聯邦工資法,不特定的零工經濟勞動者不是公司正式員工,因為平台並不控制他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