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開發者放棄對VMware的訴訟
還記得多年前那場 VMware 源碼侵權案嗎?在訴訟請求被法院一次次駁回後,最近原告著名Linux 開發者 Christopher Helwig 已經決定不再上訴,因為他認為這已經沒有意義了。2006 年,Christopher Helwig 發現 VMware ESX 裸金屬虛擬機(VM)虛擬機管理程序中違反GPL 許可協議使用了Linux 源代碼。

2015年Christopher在軟件自由保護協會的幫助下起訴了VMware,而2016年,法院駁回了該訴訟請求,之後Christopher上訴,但最終還是被駁回。
該訴訟的核心是Hypervisor vSphere VMware ESXi 5.5.0 違反了Linux 使用的開源許可協議GPL。
GPL 下的軟件本身是開源及免費的,同時某個軟件只要包含了其它基於GPL 協議的代碼,那麼該軟件就必須同樣採用GPL 許可協議。這樣的“傳染性”也就是所謂的Copyleft 概念。
Linux 基於GPL 開源,而VMware ESXi 5.5.0 使用了 Linux 內核源碼。Christopher 發現VMware 雖然基於GPL 開源了vmklinux 組件,但是並沒有開源相關管理程序組件,也就是說VMware 侵權了。
Christopher與軟件自由保護協會試圖說服VMware從其產品中刪除Linux相關代碼,或者完全遵守Linux的GPL開源協議,但是對方聲明這是“ 沒有法律依據的指控 ”。雙方各執一詞,於是Christopher與軟件自由保護協會將VMware告上了法庭,並表示:“VMware已將基於GPLv2許可的受版權保護的Linux代碼與他們自己的專有代碼’vmkernel’相結合,並進行分發,但卻沒有在GPLv2下提供完整的相應源代碼。”
再次上訴被法院駁回後,據ZDNet的報導,在最近的一則聲明中,Christopher指出:“法院沒有處理訴訟的實質性問題,而因為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被告組件的所有權或版權屬於Linux,所以法院像第一次一樣駁回了上訴。”他認為法院提出的要求非常高,使個別自由軟件開發人員很難單獨主張自己的權利。
此外,Christopher 也表示其實法院的判決可能也是受到了Linux “版權巨魔”Patrick McHardy 相關案件的影響,Patrick 通過起訴多家公司侵犯Linux GPLv2 而賺錢,他的行為被 Linux 社區所不恥。Christopher 覺得法院沒有分清以個人利益為目標發起的侵權訴訟和一心想要讓 GPL 可以強制執行的訴訟之間的區別。
目前Christopher已經決定不再上訴,因為他認為這已經沒有意義了。除了得不到法院的理解,這些訴訟也消耗了Christopher太多時間與精力,他還表示:“最重要的原因是,VMware已經宣布將來不再在其虛擬機管理程序中使用Linux代碼。從VMware專有內核中刪除Linux代碼是我和軟件自由保護協會多次提出的要求,而一旦VMware採取該行動,那麼他們最終就遵守了GPL。”
軟件自由保護協會方面則明確指出:“遵守FOSS(Free and Open-Source Software,免費與開源軟件)許可不是可選的,不遵守GPL 許可協議侵蝕了軟件自由和我們技術的完整性。Copyleft 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社區的基本規範,如果公司希望使用GPL 代碼,那麼他們就必須遵守GPL。”
這個事件也讓我們回想起前陣子騰訊內核團隊基於RHEL7.4源碼發布TCPA項目鬧出的笑話,RHEL基於GPL,按照協議要求,TCPA也需要基於GPL開源其內核源碼,但是團隊並沒有這樣做,最終TCPA項目“下架”收場。
近幾年開源之火越燒越旺,像騰訊TCPA 這樣的案例其實並不少見,這裡提醒開發者與公司們:開源需要嚴格遵守開源許可協議。同時也列出以下幾個主流開源許可協議的定義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