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回應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正常商業糾紛
針對中興通訊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一事,中興通訊回應稱,該事宜系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的正常商業糾紛,並非失信被執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於12月17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標的為3187.13萬元。
中興通訊表示,針對此案件的執行申請,公司已於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目前雙方仍在友好協商解決糾紛。
財報顯示,中興通訊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87.66億元,同比下降23.26%;淨虧損72.6億元。預計2018全年虧損62億-72億元,上年同期盈利45.68億元,同比下降235.72%-257.61%。
以下為回應全文:
就近日媒體報導中提到的中興通訊被中建五局申請強制執行的事宜,系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的正常商業糾紛,並非失信被執行。
自2008年起至今,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發生多起系列糾紛案件,相關進展均在公司半年報、年報中有詳細的披露。此次被申請執行的案件是其中一起中建五局訴中興通訊的案件,自2009年起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法院於2017年12月11日做出再審終審判決,判決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程款1449餘萬元人民幣、對方的窩工損失286餘萬元人民幣及利息等,同時判決中建五局返還中興通訊保函2015萬元人民幣及利息。鑑於上述判決雙方互負支付義務,且該案涉及的其它幾起中止審理的案件在該案判決後重新恢復審理,公司與中建五局一直在就案件和解進行溝通,中建五局並未在判決生效後立即申請執行。
針對此案件的執行申請,公司已於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目前雙方仍在友好協商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