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空創業公司非法發射4顆小型衛星被罰90萬美元
據國外媒體報導,太空創業公司Swarm Technologies今年早些時候未經官方批准發射了4顆小型衛星。近日該公司已同意因進行未授權發射向美國財政部支付90萬美元罰款。此次罰款是調查這起事件的機構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與Swarm Technologies達成的和解協議一部分。除繳納罰款之外,該公司還必須遵守“嚴格的合規計劃”,未來發射更多衛星時必須向FCC提交額外文件。
Swarm Technologies是太空市場的新入行著,其希望最終能將100顆衛星送入軌道,在全球範圍內提供互聯網連接設備。1月12日,該公司用印度的PSLV火箭進行了第一次衛星發射,將四顆稱之為SpaceBEE的小型設備送入太空。然而,發射後不久,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拒絕向Swarm Technologies頒發衛星牌照。該機構負責指定美國公司可以使用哪些無線電頻率與航天器通信,其擔心這些設備太小,很難從地球上追踪到它們,也很難知道它們是否會與其他衛星相撞。
今年3月份,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對這一事件展開了調查。該機構發現,SpaceBEE不僅是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發射的,而且在飛船進入軌道的一個多星期裡,它還非法利用位於格魯吉亞的地面通信站與衛星通信。此外在發射前,該公司還用氣象氣球和其他設備進行了一些非法測試。負責授權所有這些程序的正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但此前其並沒有批准Swarm Technologies來執行這些程序。
圖示:Swarm Technologies公司的小型衛星SpaceBEE
除了支付巨額罰款外,Swarm Technologies還同意在未來三年內,每一次衛星發射前都向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提交報告。這些報告必須包括運運載火箭的所有細節、發射時間和地點以及協調發射組織的聯繫信息。報告需要在Swarm Technologies購買火箭服務後5天內提交,或者在發射後45天內提交。此外,當運送衛星時、衛星和火箭進行整裝時,以及發射時間前後,Swarm Technologie還必須提交其他報告。
在未來兩個月內,Swarm Technologie還必須制定自己的“合規計劃”,並任命一名合規官,以確保公司遵守圍繞衛星發射的所有法規。這需要製定明確程序和檢查清單,以確保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許可要求得到了滿足。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委員米迦勒·奧里利(Michael O ‘Rielly)表示,此前雙方達成過一項協議,但委員會內部有人認為該協議標準太低,最終予以拒絕。為了達成這一最終協議,談判不得不重新開始。現在Swarm Technologie表示將遵守所有的條款。Swarm Technologie首席執行官和聯合創始人薩拉·斯潘格羅(Sara Spangelo)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接受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決定,並感謝委員會對Swarm任務的持續支持。”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表示,未來將逐一審查Swarm Technologie的發射申請。但該公司未來似乎有可能獲得發射牌照。事實上,該機構已經批准了另外三顆SpaceBEE衛星的發射,這三顆衛星在今年12月初已經搭載SpaceX獵鷹9號火箭成功飛向太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表示,自1月份的事件發生以來,Swarm Technologie沒有再進行任何未經授權的衛星活動。
該解決方案可能會對其他衛星運營商,尤其是羽翼未豐、可能考慮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發射衛星的公司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為了進入太空而不得不做更多文書工作可能會降低效率,而且近100萬美元的罰款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即使對那些習慣於應付天文數字的公司來說也是如此。但處罰對這些太空公司聲譽造成的損失,可能比銀行賬戶遭受的打擊更為有效。奧里利在一份聲明中說,“處罰力度可能不足以阻止未來的行為,但負面新聞報導可能會阻止這家公司和其他公司再次這樣做。”
為了加強太空活動的嚴謹性,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在4月也發出了一份警告,警告其他衛星運營商不要做Swarm Technologie所做的事情,否則他們也會遭受同樣的處罰。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執法局局長羅斯瑪麗·哈羅德(Rosemary Harold)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將積極執行機構要求,即公司在部署運營通信衛星和地面站之前,必須先獲得委員會的授權。”“我們有義務保護其他運營商免受無線電干擾和碰撞,使太空成為更安全的運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