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被准保釋華為稱期待加美早日結束這一事件
12月12日消息,當地時間11日下午3點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布,准許孟晚舟女士獲得保釋。華為表示,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的結束這一事件。法官在聲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於美國的要求,但是美國方面尚未對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法官給美國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內。考慮到孟女士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目前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她本人目前願意居住在溫哥華、有合適的擔保人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她保釋。
孟晚舟獲得保釋的條件包括:她丈夫和幾位認識多年的朋友和鄰居作為擔保人,分別提供擔保金。孟晚舟的保釋金總額是1000萬加元,包括房產和現金。同時,她要接受電子監控,並交出護照。除非緊急情況就醫或出庭,否則不得離開居所。法庭傳喚時應該到庭等。
華為表示:“我們的CFO孟晚舟女士近期在被加拿大當局代表美國政府暫時扣留之後,今天法庭做出判決,同意保釋。”
我們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係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
正如我們一直強調的,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製裁法律法規。
我們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的結束這一事件。
